2019年開始,文化和旅游部組織對《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》國家標準開始了修訂工作,2022年7月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國家標準《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》(GB/T 26358-2022),新版國標自2023年2月1日起已經開始實施,全面替代了老標準。新標準與舊標準相比,有哪些變化值得注意?又體現了哪些核心特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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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實施的背景和意義
順應全面進入大眾旅游時代的旅游趨勢。“十四五”時期,我國將全面進入大眾旅游時代,為進一步突出度假特色,打造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旅游度假產品,需要從標準上對度假產品提質升級提出系統化要求。
滿足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需求。旅游業從注重觀光向兼顧觀光與休閑度假轉變,新標準的實施將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,落實《“十四五”旅游業發展規劃》有關任務,深入實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閑工程的重要舉措。
促進文旅產業轉型升級。新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深化旅游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,豐富度假旅游優質供給,推動度假區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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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準十大關鍵指標
舊標準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量化指標共13條,省級旅游度假區量化指標共11條,新標準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量化指標共23條,省級旅游度假區量化指標共20條。總體上主要是十大關鍵指標,其中有6大變化指標、4大不變指標,具體如下:
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新標準的十大關鍵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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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準的核心特征
更突出度假特色。一是進一步明確細化度假相關概念與內涵。調整旅游度假區、度假資源的概念,明確度假資源概念,突出度假住宿。二是強調度假產品的豐富性和高質量。在舊標準基礎上新增度假產品類型,強調提供高質量的度假產品。三是在度假區的休閑娛樂活動、餐飲、購物等方面。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要求提供不少于8項休閑娛樂活動,進一步豐富度假體驗。要求餐飲和購物更好滿足度假旅游需求,體現文化特色、低碳環保和個性化服務要求。
更體現文旅融合。新版標準注重發揮文化賦能作用,要求旅游度假區充分挖掘文化內涵、利用文化資源、突出文化特色。在度假產品方面提出應提供不少于2—3項(省級、國家級)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度假產品,應提供不少于1項非物質文化遺產轉化的度假產品。在活動體驗方面,提出更好利用公共文化設施、群眾文化活動、文藝團體等文化資源豐富度假體驗,提供不少于2—3項(省級、國家級)常態化的文化休閑娛樂活動。住宿設施方面提出應融入文化元素,富于藝術性、主題性或地域性。在餐飲方面提出提供具有文化特色、地方特色、創意特色的餐飲設施、服務和菜品等。在購物方面提出文創產品設計、購物場所設計與服務應體現文化或主題特色。
更加順應時代發展趨勢與要求。新版標準廣泛征求行業主體的意見,充分考慮度假區發展的實際情況,適應新時代要求。一是增加體現新時代要求的內容;二是降低了面積要求;三是降低外省過夜游客規模要求;四是突出旅游為民和綜合帶動。
新版國標從形式到內涵,既有繼承延續又有變化發展。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高質量發展,需抓住 “主題”、“主體”、“品質”、“品味”四大核心要素,需提高旅游產品密度和旅游服務能力,需處理好區域內生產、生活、生態的“三生”協調關系,形成更大的停留潛力、更強的品牌效應、更高的文化品位,最終成為中國大地上可以闡釋中華文化的生動載體。